瀏陽市公安局《關于金陽大道城市快速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》政策解讀
一、通告出臺背景
金陽大道按設計屬于城市快速路,全線已于2022年9月29日試通車,為確保金陽大道的交通安全有序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《湖南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>辦法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,結合我市實際,特制定本通告。
二、城市快速路范圍
包括金陽大道立交橋、高架道路、隧道和相互之間連接的主車道及上下橋匝道。
三、城市快速路限制通行的范圍
(一)行人;
(二)所有摩托車、低速電動車、低速貨車、拖拉機、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其他影響快速路通行安全的車輛;
(三)學習駕駛時的教練車輛;
(四)非機動車(含殘疾人機動輪椅車、電動自行車)。
在城市快速路上進行市政設施維護、工程搶險、環衛作業、園林綠化、消防救援和公安交通管理的車輛以及軍用車輛不受前款限制。
四、違反通告處罰
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,依照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予以
處罰。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有關規定處理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五、實施開始時間
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瀏陽市公安局
2022年10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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